KTV收取开瓶费如何处罚

时间:2024-01-01 08:31:01 生活 我要投稿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对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违反规定,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条款: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酒店、饭馆、KTV在堂中间都摆设着一块公示牌:比如“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否则将收取服务费”等告示。他们在收取消费者的所谓的开瓶服务费都会称,自己已提前告知要收取这类服务费了,太多的消费者也就因为这样的情形而“自愿”为开瓶费买单了。

  其实,这样的条款就是一个单方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他们向消费者收取的开瓶费是不合法的。

  消费者完全可以拒付开瓶费,就算是付过之后也可以要回。酒店、饭馆、KTV等经营场所的利润应该是在法律框架内,超越法律就是非法利润,非法利润取得的财产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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