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我镇生活物资供应充足,调配有序,结合当前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实际需求,梳理更新生活物资保障组体系,制定《泰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一、组织架构
组长:陈功儒(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钟汉强(镇计生办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财管所、镇计生办、镇经济办、镇农业农村办、镇宣传办、泰美交警中队、镇疫情防控办、泰美邮政支局、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全镇粮食、蔬菜、饮用水、肉、禽、水产品、水果、食用油、蛋、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流通、储存、销售情况,统筹指导做好封闭区、封控区等涉疫地区生活必需品供求(镇经济办牵头负责);
3、协调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支持短缺生活必需品优先配送,通畅农产品等物资运输通道(泰美交警中队牵头负责);
4、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物流寄递配送,解决商贸企业物流配送中遇到的困难,增强生活必需品城市配送力量(泰美邮政支局牵头负责);
5、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与保障供应,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等农产品供应管理,切实保供应稳物价安民心(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
6、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动态价格监测,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
7、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国积居奇、哄抬物价、造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价格(泰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
8、协调安排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进口)、运输、储备等专项资金(镇财管所牵头负责);
9、监控生活必需品供应舆情,严控造谣、失实和负面新闻,引导媒体正面宣传,严防社会出现物资短缺恐慌情绪(镇宣传办牵头负责);
10、密切跟踪保供稳价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村(居)、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镇党政办牵头负责);
11、及时收集整理保供稳价工作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镇党政办牵头负责) ;
12、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2
为持续做好我营业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场所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防控为先”原则,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警觉不降低、举措不放松,切实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二、消费者保护
1、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消费者不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场所拒绝其进入。
2、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3、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2、加强消毒通风。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进行消杀,做到“一客一消毒”。场所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3、配备防护物资。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3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4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二、机构职责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三、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四、防控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5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平稳开学创造安全的`医疗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
1、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卫生防疫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对医务室内部、外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2、准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特需药品及日常医用药品,备足N95及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枪等物品。
3、要求医务室配备精干力量医护人员并为学校教职员工做好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工作。
二、开学后防控工作
1、学生分批次开学后,医务室全力协助学校各系部做好学生卫生防疫常识培训、学生健康日常检查等工作。
2、医务室内部日常工作:用含氯消毒剂对地面进行全方位的无死角消毒,每天2次;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天2次;校医每天早晚测体温,并记录在册;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避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的距离)。
3、如有发热师生,及时进行诊疗,第一时间联系安全处并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4、如有发热学生就诊,立即将学生带到临时发热隔离室并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园区医院发热门诊车辆,不允许患者随意走动,接触其他人员。
5、任何教师、学生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立即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6
为持续做好我营业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场所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防控为先”原则,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警觉不降低、举措不放松,切实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二、消费者保护
1、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消费者不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场所拒绝其进入。
2、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3、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2、加强消毒通风。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进行消杀,做到“一客一消毒”。场所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3、配备防护物资。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7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xx〕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xx〕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8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 10 日 20 日 30日上午 09:00 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9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 xx 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 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 x 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 xx 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 20-30 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 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 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 xx 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ㄏ畲胧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 3 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 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 24 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 24 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 24 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 xx 担任,副组长由xx、xx 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 xx 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预案》等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作领导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作,具体常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组织实施。
根据学校《关于成疫情防控作专项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20〕6号)要求,后勤保障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援等。
二、具体措施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
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
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
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
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政府、教育厅联系,想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
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
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联系法通过常规采购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
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
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的原则进发放使,物资发放建台帐明确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期与员等信息。
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部门指定专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
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可结合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
物资领调配相关作表单见附件4。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1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2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3
一、成立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作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三)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四、其他要求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4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生活物资保障方案15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通畅,现淄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方案,物资配送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配送单位
新星超市:负责西片各社区、北片各社区配送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二、配送物资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流程
各社区依托“社区居民群众微信群”,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居民物资需求及物资款,以社区为单位发至“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微信群”,开发区安排专人将社区需求汇总派发给相应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送至社区地点,再由社区安排志愿者按照划分网格发放到居民家中。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 11 点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四、注意事项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 xx 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 1-2 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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