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情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情作文 篇1
朋友的定义很难说清楚,我多想,和你来一场与爱情无关的天长地久。
——题记
我知道,无论是用多么华丽的词汇,也描绘不出我们曾经快乐的时光。
我和你,不温柔、不聪明、不体贴、不好看,或许是因为性格的原因。我们玩得很好,超乎寻常的好。曾经也有人不看好我们的友谊,只因为,我是女生,而你却是男生。我们在流言蜚语中度过了2个多月,我以为你不会坚持下来的,毕竟,换了别人,谁也不会忍受这么多的屈辱。
从初一到初三,那么漫长的岁月里,我们曾争吵过,即使,每一次都是我在那里无理取闹,你也会哄着我,直到我们恢复以前的亲密无间;我们曾误会过,即使,每一次我错的是多么的愚钝,你也会到我的班上来送东西我吃,直到把我逗的开心起来……你对我的好,仅仅用文字是完全描绘不出来的。
时间过得异常的快,回头望去,我似乎看见到了过去懵懂的你和我;展望现在,我看见了成熟的你和我。在初中三年来,我们哭过,累过,伤过……而我们也在对方的.陪伴下,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
有的时候,真的很害怕,害怕日子过得如此之快,我们没有时间记住彼此梦幻的笑颜。若真到了毕业那天,我想象不出我们分别时所说的对话该是什么,因为,彼生,我最想依靠的就是你,只想与你来一场与爱情无关的天长地久。
爱情作文 篇2
在人生的长河中,没有持久的爱情,爱只会是一时的、或是几年、亦或是几十年。随着岁月的流逝,爱情也会慢慢褪色、慢慢走样。
“爱你一生一世”说的很容易,分量太重。世人又有几人能扛得起呢?能做到的或许早已成了作古之人了吧,只有他们才能有资格评论自己是否做到了。我们还没有经历的时光又如何能知道自己会能坚持爱到老呢?随便的说出来那只是一句大话,一句欺骗爱情的谎言。
爱着的时候海誓山盟:‘天可塌、地可陷才能与君绝’;爱着的时候可以‘生不能同时,死可以同穴’。现实中你看到有谁死了,对方也为他/她死去做伴了呢?也许他/她死时很年轻呢,坚守不到一年半载的就马上娶妻改嫁了!
这就是爱情,最会骗人的东西!爱是一时不会是一世!我相信爱情的存在,但是我更坚信爱情走到最后就会慢慢的褪色,慢慢进行蜕变成了感情。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婚姻却是相似的,相似的到最后只剩下用感情、亲情来维持:是一种亲人之间的彼此关照了,没有任何的激情而言。这才是真实的爱情生活,难道他们就不要过下去了吗?没有激情的爱情,有的只是对彼此的'多年的感情,是不舍,是一种亲情的召唤,让他们对彼此已经习惯。虽然感觉只是左手摸右手了,但是缺了,也会疼的。
到那时:“爱你一生一世”爱还有几分含量?纯度又有多少?!到那时还能兑现爱情来的时候的一切承诺?!一切皆不可能!
“爱你一生一世”,是句大话,但是也是最美的一句谎言。让我们在谎言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种甜蜜的回忆,陪伴我们一生!
爱在激情中回荡、在岁月中诠释、在生活中体现,豁达人生。平平淡淡到最后才是最真实的爱情!
任何的海誓山盟都会在时间的面前瓦解,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越来越淡最后只是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有些人有些事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可是几年以后我们却怎么也记不起来当初那个不想忘却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和事,永远到底有多远?一天?一月?一年?十年?呵呵。。 以前有人问过我永远有多远。我的回答是爱有多远永远就有多远,可是总有一天在怎么缠绵悱恻的爱在时间的面前都会消失无踪,都会不留痕迹,淡漠所有,包括那份悸动,那份心情,那份眷恋和那个人。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爱情作文 篇3
还是会跟朋友,说起自己的感情,身边有一个在爱情里面经历了很多是的朋友,有时候跟他说说感情上的事情可以受到豁然开朗的效果。
其实对于这段感情还是很迷茫的,本来如果大家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但其实我们还是可以和睦相处处的,毕竟就跟上一次闹矛盾,然后个朋友的解释,那样子就说要是我们只是玩玩,那我们就愉快的相处,但因为我陷入的太深了,因为太在乎了,所以会开始挑剔他的某些行为。
现在的我其实也有在慢慢丧失一些美好的品质,丧失了他们,我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穷人了。曾经的我以为我对待哪怕一段见不到未来的感情,我也会100%全身心的倾心投入与付出我的全部感情。我以为我会全身心的去感受我的每一段感情,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样子的`。
好像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在乎了,就对它抱的期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可以说对他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的那种。感情若是出现了这种我对你不抱任何希望的现象的出现,其实也就意味着危机的出现。你看过是多么无趣的感情啊!可我们维持着维系着。也不知道我们最终贪恋的究竟是什么?可那确确实实是喜欢的人,是那样子的关系,那样子的相处方式,不是喜欢的。
爱情作文 篇4
半个世纪前,年轻而才华横溢的他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那个女子,风华绝代,举世无双。
她的先生,那个出身名门的著名建筑学家知道了,诚恳对她地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他,我祝你们幸福!”他辗转听到了这句话,找到她说:“你先生是真正爱你的,不比我爱得少。我不能伤害他,我决定退出。”他这么说,只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因为她的沉默就已经表明了她选择的答案。
自此,三个人竟做起了好朋友。他没能做她永远的爱人,却做了她永远的邻居。他终生未娶。他们夫妻俩有了难题去请教他,吵了架也去找他评理。他是他们真正的良师益友,也是她忠贞不渝的单恋者。
他的'爱情注定了从遇见她的那一刻开始,就成了自己一个人的事。他一生守着自己的爱情,爱她,却不打扰她的生活,只是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看着她幸福。
但这么卑微的幸福,他也没能拥有终生。她去世时,年仅51岁。追悼会上,平时性格坚硬的他哭成了泪人。她死后多年,她的先生已再婚,一直独身的他有一天却突然邀请好友聚餐,大家问他是什么日子,他才郑重宣布:“今天是她的生日。”众人唏嘘不已。
偶然一次,有人拿了一张她生前的照片问他当时的拍摄背景,他接过去,久视不语,末了才抬头,孩童似的期期艾艾地乞求道:“给我吧!”那一年他88岁,已是一个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
这个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哲学家金岳霖。而他一生所钟情的女子,乃一代才女林徽因。
爱情作文 篇5
第一次见马秋洛伏在窗台上唱歌,我就有些意志恍惚了。冬末的阳光从远山的峰巅上倾泻而来,像在她的双肩镀了一层迷人的锗红。窗下的叶片已然落尽,清风从裸露的枝桠上坲过,若有似无地吹着她的披肩长发。
凉润的薄荷香混着马秋洛的歌声,朝我这边缓缓而来。我知道这首歌的名字,那是孙燕姿的《遇见》。
上课的时候,马秋洛拍拍我的脑袋说,哥们儿,往后靠一点儿,我困了,想睡觉。因为她这句话,我把腰板挺的笔直,尽可能挡住老师的视线。
她藏在我的背后,眯着双眼轻哼那首未完的歌曲。从她嘴里吐出的温热气息如同烈阳下的水滴,一点一点。濡湿了我的心怀。
马秋洛仍旧和从前一样,坐在茂盛的梧桐树下,把陌生男孩写给她的情书从包里掏出来,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调逐字念给我听。而后,对着一脸茫然的行人疯狂大笑。
那年,我们已经高三。马秋洛的成绩烂得一塌糊涂,很多次,我主动提出要帮她补习功课,却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她仰着柳眉问我,哥,你说我还有投资的价值吗?我看着她那双亮若星辰的眸子,说不出半句话来。因为知道,以她的底子,此刻不论如何努力,都将是于事无补。
马秋洛就这么一天一天地睡去,墙壁上的倒计时也被一天一天减去。有好几次,我望着墙上的时钟,听着马秋洛的歌声,有种想哭的冲动。160天后,这样的日子就永远消逝了。马秋洛会彻底离开这张课桌,离开我的庇护,离开这段无法重来的时光。
马秋洛第一次带我见他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濛濛细雨。马秋洛站在斑驳的屋檐下,打趣地说,你看,天都被我的真诚打动了,哭得多伤心啊!我说,还好没打雷,要不你肯定得解释,老天实在哭得太伤心,把屁都给哭出来了。
我陪马秋洛站在屋檐下等了许久才见到他轻摇慢步的身影。当他站到我的跟前,用一种锐利的眼神俯视我的容貌时,我忽然有种难以言明的自卑。
马秋洛欣喜若狂地问我,高吧?嘿嘿,帅吧?我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当他挽着马秋洛的小手奔向愈渐凄迷的雨中时,我才倏然醒悟过来。
屋檐下的.风藏着一个少年的悲咽,这个短暂的冬天即将离开。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事实上还未等毕业,马秋洛就从后排的座位上消失了。
我拼了命的读书,只为留在这个城市的大学继续深造。马秋洛偶尔会来看我,带着大包零食。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好好干,小子,我看好你,争取给我弄个清华北大,以后讨个博士老婆。
我多想告诉马秋洛,其实我有多么多么喜欢她。从三年前的冬天到现在,整整1935天。每一天都像一次相遇,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谜语。这些错综复杂又无人可解的谜底,早已撑满了我的少年心。
窗外的树枝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树叶,可谁又能改变它们在秋天凋零落尽的命运?我坐在夏天的教室里,经常把腰板挺得笔直,我总觉得,马秋洛就在我的身后,她依旧哼着那首熟悉的歌曲,仍旧眯着眼睛。
我以为我会继续留在这个嘈杂的城市,却不料,竟被一所北方的院校录取了。马秋洛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打来电话为我祝贺。
临行前,我决定做一次露骨的表白,为自己艰涩的青春写一个交代。我打开电脑,把她最好的那首歌曲拷进了光碟,而后,对着话筒,把一大串挤压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中途好几次都哭得没了声音。
我以离别为借口,把马秋洛请到了我的家中。我们一起做饭,一起洗菜,一起唱那首熟悉至极的《遇见》。
饭前,我打开了电脑,把那张录好的光碟放了进去。而后,故作高深地对马秋洛说,边听音乐边吃饭,有益健康。
那顿饭,我的确吃得心惊胆颤。我根本无法预测马秋洛听到表白后的神情。她会处之泰然地谢绝我呢,还是会泪眼连连地接受我的告白?
答案永远成了一个无人知晓的谜底。光碟在2分35秒处卡住了,而我的告白,是从3分15秒开始。
我对着电脑大笑,一直笑到泪落如雨。马秋洛不明所以地安慰我,说以后还会再见,并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盒送我。
次日,我把礼盒带上了火车。内里,是一本精美的画册。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坐在陌生城市的梧桐下,我给马秋洛写了封言不由衷的信。我说,秋洛啊秋洛,你要找到了合适的人,一定要懂得好好把握。
我真没想到,马秋洛会因为这封信,直奔我所在的学校。当她穿着大红裙摆站到我的宿舍楼下时,我几乎惊呆了。
我在外面的车行里租了辆双人自行车,带她去南山上看枫叶。南山下的枫树点亮了蓝色的天际,马秋洛站在深秋的树林里,长发飘扬,美得像个仙女。阳光洒在她的双肩,让我想起四年前的午后,她倚在木制的窗台上轻唱《遇见》,发丝里酝满了薄荷的清香。
室友们都说,嗨,你女朋友真漂亮,看你小子平日洁身一人,真没想到,原来早就加入了地下党。
马秋洛从不与旁人争辩或者解释,其实,我不过是她高中生涯里的一叶轻舟,在波涛汹涌的青春之海里,用尽一切方法庇佑着她的身体。
我始终没问那位男生的消息,也再没勇气向马秋洛表白。她的美丽和洒脱,让我有种望而却步的畏惧。
马秋洛要走的时候,一直跟我说,她走了之后就不会再来了,家里已经给她安排了对象,兴许不用几年就会结婚。我一直点头,一直忍住热泪,保持微笑。我说,好啊好啊,到时有了孩子,一定要认我做干爹啊!
月台上站满了离别的情侣。他们互相拥抱,互相祝福。我和马秋洛就这么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火车第一声鸣笛后,她问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火车第二声鸣笛后,她问我,你赶紧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
火车第三声鸣笛后,她一个跨步上了车厢。站在即将开动的火车上,她竭斯底里地问我,你真的没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我刚要开口,年轻的列车员就把车门给关闭了。我多想告诉马秋洛,其实,我一直都为你举着爱的号码牌。
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马秋洛再没联系过我。我陆续给她写过几封信,洋洋数千言,却都是不着边际的闲谈。
大三的时候,我和一个北方的女孩恋爱了,但没过多久,便彼此形如陌路。我想,我始终忘不了马秋洛。
即将毕业的时候,在网上听昔日的同学说,马秋洛就快结婚了,后天在当地的酒楼里设宴。很多同学都接到了请柬,惟独我没有。
我托高中时候的班长帮我带了一幅偌大的油画,画上,有一片秋日的暮色四合,以及光秃的树干。窗台上,一个美丽的姑娘迎风歌唱,她的双肩上落满了锗红的光晕,黑亮的长发在呼啸的风中飞扬。
我想很久,都不知道该给这幅油画取个什么名字。偶尔哼起《遇见》,才在背后写下了其中的一句歌词,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毕业前,我在北方的都市里找到了一份称心的工作。此刻,我和马秋洛已经彻底失去了联系。
楼下的出租车师傅一直摁着喇叭催促,我手忙脚乱地整理东西,准备从学校搬到公司去。当我奋力把衣柜上层的衣服全然扯出时,一个美丽的画册忽然飞向半空,噼啪一声,纸片顷刻落了一地。
当我打开画册,预备把整理好的纸片夹到内里时,忽然发现了一个不为察觉的秘密——在因撞击而裂开的封面夹层里,安稳地躺着一封绿色的信件。
在这封青涩的信件里,马秋洛说,如果有那么一个女孩,坐在你的后排,不在乎别人说她老土,整整三年都只唱一首歌的话,那原因只有一个——她想把这首简单的歌翻来覆去地唱给你听。你一定要知道,这女孩有多么喜欢你。
站在夏日的阳台上,看着宿舍里的满地狼藉,我忽然泪落如雨。粗心的我,为何当年就不曾发现,这画册里的秘密?为何当时就不能听懂马秋洛在月台上的弦外之音?
我再不向旁人打听那些关于马秋洛的消息,我相信,她现在过的很好。我不能因为当年的错过而去打乱她现在的生活。
至少我知道,在那段细如流水的时光里,她一直唱着同一首歌,而那首歌,是为了我。
爱情作文 篇6
“于爱情而言,贱真是一种至高境界。”雪小禅如是说。
[1]
喜欢雪小禅的这句话,经典精辟。
想来就是。
多么骄傲伟大的人,在爱情里,也会迷失了自我,平素清高自大的人,在心爱的人面前,也会不自觉低到尘埃里,在那里悄悄开出一朵花来。
忆及从前,在你面前,我也曾是这样贱的。
半夜里睡不着,睁开眼握着手机,等你的信息,等你的电话,等你的留言,明明知道也许等到天亮也等不来自己想要的那一句“晚安”,却还是不死心地等。
这能不贱吗?
下雨天,知道你心疼我体质差,便生生地跑去淋雨,把自己淋成落汤鸡,还不肯自己告诉你,在朋友面前颤抖得厉害,牙齿打颤,还在嘴硬:不要告诉某某哦。心里头,却是十万火急想要她打个电话告诉你:芳丫头病了,病得很厉害。
这能不贱吗?
明知道你喜欢吃醋,大男人主义,却偏偏喜欢在你面前提及别人,言语里略带点关切的暧昧,看你一副生气伤心的模样,在内心里头窃笑欢喜,却又深怕你就真的不再理我了,撒着娇嗲着声音说着“我爱你,这辈子呀,就只爱你一个人了。”
这能不贱吗?
而你,又何尝不是一样?
知道我是个小心眼的女子,喜欢被宠得无法无天,喜欢被你24小时都关注着,爱护着,心疼着;而你偏偏也喜欢与其他女子一起,谈天说地,不亦乐乎,装作看不见我眼里的火花。等到我真的生气了,你又跑来哄我:“真的就只爱你,你看不出来呀?我和那谁谁谁就只是朋友,普通朋友,懂吗?”
我懂,我当然懂。
爱情的最高境界,实在是贱,不贱不爱,不爱不贱。
[2]
等到真的爱深了,深到自己也无力自拔的时候,也才发现,原来那些寒夜里的`守候,只是因为爱;原来那些醋意里的无奈,也是因为爱;原来那些牵肠挂肚,纠结烦恼,通通因为爱。
因为爱了,才知道,自己骄傲不起来了,也没办法清高了,一颗心,就等着你来“蹂躏”,等着你来“践踏”。
因为爱了,也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倍加小心翼翼了,就怕一不小心又伤害了你;也是因为爱了,才知道原来会有那么一个人,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扯着自己的一颗心,他喜自己乐,他悲自己伤,完全没有了自我。
爱情呀,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真是个好东西。它奇妙极了,它神秘极了,它美好极了,它就象一颗糖,明知道吃多了会蛀牙,却还是贪恋那些些甜。
而你呀,也真入了心,便再也逃不开感情的牢。
也曾是个骄傲清高的女子,拒绝了许多爱,也喜欢过许多人,可是那许多人,在你的面前,竟就不值得一提了。
走过那么多的地方,看过那么美丽的风景,无论那些路,那些风景与你有无关系,都会在心里转个弯,拐个角想到你,曲折极了,也欢喜极了,因为想念,就情不自禁笑了。
这,实在是贱极了。
还有什么比爱一个人更让自己心甘情愿去贱的呢?
没有了吧?
有多爱,就有多贱。明明被你伤了心、委屈了,却还是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放弃,宁愿自己一个人守着孤夜流着泪,却还是情有独钟。
[3]
记着有一次你开车带着我满世界找我爱吃的食物,只因为那天我不高兴,一整天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你便紧张了。牵着我的手,看着我微嘟的唇,你觉得好笑极了,我不过也只是心生醋意罢了,无他。
你笑,搂紧我,吻我的眼睛。
吃着烧烤,你说:牙疼,医生说是上火了。
我不再说话,望着一桌子的烧烤,心里疼,疼到撕裂。
“怎么不早说的?”
“你爱吃就好。好吃吗?”你笑,眼睛里一汪明媚的阳光。会不好吃吗?你拼命地讨我开心,上刀山下火海,也甘心情愿毫无怨言,我怎能不感动?
那么骄傲的你,为了我,也温柔起来了;当一个男人温柔起来的时候,我想我是无法抗拒的,那种偶尔的脆弱会击溃我内心的防线,让我不自觉升起母性的爱,爱之刻骨,爱之铭心。
那么狂妄自信的一个人,在爱情里,也柔和了、也安静了、也深陷了、也痛哭了、也迷失了……
还有比爱一个人更贱的吗?没有!也许那不是贱,只是爱,爱深了,就在不知不觉之中改变了自己原本的面貌,将自己掩藏得更好,只为了在对方心里树立一面完美的旗帜。
我呢?为了讨你喜欢,扮成你喜欢的模样。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了,明明坚强习惯了,却在你的面前懦弱了,害怕了。怕黑,因为想有你陪伴着走过那段路;怕冷,因为你的怀抱温暖极了;怕孤独,因为和你在一起多久都不腻。
爱情呀,让人痴狂,让人疯,让人伤,让人痛,让人泪流满面,让人心猿意马……可是痴了疯了、伤了痛了,到了最后,却还是舍不得,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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