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作文

时间:2024-04-18 09:21:46 美文 我要投稿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事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事作文优秀(6篇)

故事作文 篇1

  书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故事作文 篇2

  星期六的早上,爸爸妈妈带着我去滨海公园玩。我想.我可以到公园里面好好玩玩了,我们刚走进公园广场,迎面看见了一些白色的塑料袋散落在地上。显得特别的刺眼。“哼,那些乱扔东西的人真不文明!”我心里正在埋怨他们,突然,眼前一亮:对了,我是环保小卫士,难道就不能为清洁公园捡垃圾吗?

  正好,妈妈手里有个纸袋可利用,我就弯腰捡起塑料袋。妈妈给了我一根干树枝说:“用手捡多不卫生啊!”于是,我用树枝轻轻一扎,塑料袋就乖乖地跑进纸袋里了,我们一边走一边捡。来到了草坪边,我一眼就看见一个石凳下面有许多白色的塑料袋,他们像狡猾的敌人一样藏在背阴处瞧着我。我刚要冲过去,忽然看见凳子上坐着一对爷爷奶奶。我想.如果我去捡的话,他们会不会笑话我呢?犹豫了一下。我又想想我是在保护环境,爷爷奶奶一定会支持我的。于是,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用树枝往外扒拉塑料袋,我刚挑出来一个饭盒,就被他们发现了,他们连忙站起来,让开地方,还伸出大拇指对我说:“你做的好啊!来这里玩的人若能都像你这样,公园一定会更美丽!”我听了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一口气扒拉出凳子下面所有的塑料袋,朝老奶奶笑了笑,又向前走去。

  春天到了.草皮开始返绿,可是经过一个冬天的风吹日晒,上面散落了许多纸片,各色的垃圾袋,还有一些小孩子扔上去的砖块,使昔日的.草坪几乎成了垃圾场。我捡了好几大袋子,这时候又来了几个小同学和我一起捡,不一会就把草坪上的垃圾清理的一干二净。看着干净的草坪,我们像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高兴。我想.这下小草一定感觉很舒服了,它们一定会为美化我们的城市健康茁壮的成长。

  爸爸和妈妈和我一起捡垃圾,虽然到公园没有玩,可我的心里舒服极了。我是环保小卫士,我不是一直梦想自己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家园里吗?虽然今天只有我和几个小同学在清理污染物,但我相信,人们的环保意识会一天天增强,或有更多的人来做环保卫士,我们的城市将会更美。

故事作文 篇3

  这是牛老汉的故事,话说在很久以前。

  有位老汉姓牛,大家都叫他牛老汉。他很强壮,做事又很认真、踏实,懂的知恩图报,也很善良,几乎什么优点都在他身上。可是有一点很不幸——他今年30岁,至今未婚,因为他没什么大的事业,也没有都少钱,只是个种庄稼的,所以没有人愿意嫁给他。

  牛老汉很难过,之前他用过很多方式去找自己的另一半,可都没有成功,都是因为他没钱才不愿意嫁的。

  又过了两年,事情才有了转变。这一天他带着工具到庄稼地里去除草,恰巧有一位妇女经过此地。这位妇女因丈夫成天赌博,把家里输的是叮当响,所以她们离异了。她正要回娘家经过此地是扭伤了脚,牛老汉看到了,好心的把这位妇女带回家给她包扎,因为伤得太厉害,附近也没什么住的地方,必须在牛老汉家多住几天,。在这几天里,牛老汉对这位妇女产生了感情;妇女也因牛老汉的热心、细心给打动了,两人情投意合,没过多久,两人结了婚生了孩子。虽然过得辛苦,但还是很快乐。

  5年后,牛老汉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就每天拼命地打工赚钱,有几个客栈的掌柜相中了牛老汉,想让他在哪里打杂,最后牛老汉都答应了,每天做着好几份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因为牛老汉在客栈里表现较好,所以当上了副掌柜,也因牛老汉的踏实感动的苍天,现在的'他身价过千万,过去那些瞧不起他的人也摆正了态度和他相处也不再敢嫌弃他,毕竟是身价过亿的牛老汉。

  从此,他和他的家人过上了富裕而又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牛老汉变成千万富翁的故事。

故事作文 篇4

  回忆是缅怀过去的风景,是承载怀念的重量,是铭记风雨的历程。

  老树下,凉风吹过,我听着外公叙述过往的趣事。外公的脸庞有着深深的皱纹,这是岁月蹉跎的痕迹,深邃的眼睛仿佛看见过往的一切。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说起。外公小时候生活很困难,吃的是番薯、野菜,买米需要粮票,买布需要布票,还要肉票,不过吃肉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幸好当时的河水清澈,河里有鱼虾,外公就和小伙伴一起去捕鱼,拿出一些去卖,补贴家用,剩下的与家人共享。外公小时候穿的衣服补丁很多,家里住的像大杂院一样,很多认识的人居住在一起,乱哄哄,很热闹。

  外公有能力干活,是在公社大队跟着大人一起,每天早早起来,跟一群大人在田里劳动,晚上回家帮忙,照顾弟弟妹妹。等到可以读书时,外公的父亲因劳累过度,身体垮了,从那时起,外公就一个人抗下所有重担。那时上学的学费还是外公自己砍树赚来的。即使负担再重,外公仍没有抱怨过什么。说到这的时候,外公用袖子揩了揩眼睛,我分明看见,外公眼角那苦涩的泪滴。

  当外公已是青年时,到了结婚年龄,他说得竟有些羞涩,描述当时与外婆见面时情景,第一次不敢与人说话,头也不好意思抬,因为当时婚姻还是通过媒婆介绍认识,家里人看过可以,双方才能见面。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多少还是有点影响,而且外公本就是古板的人,不太会与人交流,后来还是外婆主动跟他聊起来的,通过几次见面和了解,一桩婚事就这样成了。结了婚,有了我妈和两个舅舅。外公当时是村里的干部,生活勉强过得去,后来家里人多了,为了让家里的生活条件更好,养了猪,都是外婆一个人管理着家务事。外婆是一个很勤劳且善良的女人,外公经常说外婆的好,跟外婆一起生活很平淡,也幸福。说到外婆,外公眼里有我不懂的感情。

  后来生活条件好了,家里也盖了红砖瓦房。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在那里玩,外公也说起我,小时候特别安静,不喜欢说话,跟妈妈小时候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我不禁莞尔一笑。

  外公很崇敬毛主席,家里还有毛主席的头像,最喜欢看抗战的'片子。时时关注国家的发展动态,经常教育我们要努力学习,爱国,奋斗,做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老树下,风继续吹,我望着面前的水泥路,仿佛回到小时候,我还在泥泞的路上玩耍一样,还是天真的岁月。外公的故事也随风飘散在曾经熟悉的各处。

故事作文 篇5

  喜欢上读书,已经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读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一种习惯。我从书海中领悟到了生活的千姿百态。

  第一次见到《意林》还是在学校的广播室中放广播时,一位高年级的姐姐拿着本崭新的《意林》走了进来,充满好奇心的我忍不住随手翻了几页,许多搞笑的照片吸引了我,我一下子就爱上这本书了,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偶尔路过书店,又一次发现了我的朋友《意林》,而且是三本订在一起的合订刊,里面的小故事更多了,我马上付了钱,捧着心爱的'书回了家。回到家,我把手洗的干干净净,小心翼翼地翻看起来。一个个充满哲理的小故事,一个个充满乐趣的小笑话,完全把我迷住了,使得我捧起来就不知道放下。

  在暑假去北京玩的路上,为了打发那段闲暇的时光,我又一次带上了我最心爱的《意林》。在火车上重温那一篇篇文章,有种似曾相识而又陌生的感觉,我又从看过的文章中悟出了新的道理,《三十天升华自己》这篇故事使我明白:即使柔弱的肩膀也能扛起爱和责任。《从功能性文盲到最佳主持人》告诉我:不放弃的人生,梦想从未走远……这些故事带给我快乐,但更多的是感动。

  “一则故事,改变一生”。《意林》这本书真的不会愧对这个称号,《意林》会永远伴随我成长。

故事作文 篇6

  有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美容品。”还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长生果。”而我却要说:“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珍惜它,了解它。”一谈到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第一次自己看书,是在八岁左右吧。那时候,我才上一年级,妈妈的店里有一本没注音的《马小跳玩数学》。我闲着无聊,就把书拿过来,看看插图。看着看着,我对文字也有了兴趣,觉得它们也像图画,便一页一页翻看起来。我在书中跌跌撞撞,虽然有些字不认识,但随着它们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竟也差不多明白了意思。我还会常拿着里面的数学题考妈妈,也就是这时候,我对数学也有了兴趣。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看过的书差不多要堆成一座小山了。“小山”中的书种类不一,童话、科幻、历史、动物,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动物。沈石溪先生写的《狼王梦》,我不知看了多少回。我还很喜欢《酷虫学校》,里面的酷虫们时而让我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为他们的友谊而感动。每当看这种书的.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也是书中的角色,那些可爱的动物们,分明就在我身边啊!

  我看的书中,每一本至少看过两遍以上,除非是一些不好的书。有些书我特别喜欢,甚至会看十几遍。每看一遍,我都会有新的发现。或是发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细节,或是解答了以前不懂的疑问。看到好笑的情节时,我依然会傻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我也依然会伤心。书仿佛有魔法,牢牢地吸引着我。

  让我们牢记冰心奶奶说的话吧:“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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