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早婚早育进行宣传工作,早婚早育是指在未达到成年或成年后不久即结婚并怀孕生育的行为。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早婚早育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尤其在农村地区更为常见。以下分享对早婚早育进行宣传工作,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早婚早育进行宣传工作1
近日,石登乡通过网格反映得知,个别村部分村民存在早婚早孕的风险。为预防早婚早育事件的发生,2023年3月22日,乡里组织石登人民法庭、石登司法所和村干部,组成普法宣传工作队,对有早婚早育倾向的部分村民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工作队与有相关倾向的群众及其家长以座谈的方式开展普法,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了相关人员的想法和诱因后,以向相关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为主线,向普法对象说明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法定婚龄的科学依据及其重要意义,告知他们早婚早育的危害,通过普法,相关人员认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风险,家长在通过普法宣传后,自愿提出愿意监护好自己的孩子,继续进行说服教育,并保证不会让被监护人出现早婚早育的情况。
法官提示,早婚早育危害大:
第一,涉嫌强奸犯罪。如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损害身心健康。未成年女孩,特别是14岁以下的幼女对性认知比较少,过早发生性关系可能导致妇科疾病。且青少年时期,也是身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骨骼,要到 23 至 25 岁才能完全钙化。如果在这之前怀孕,母体和胎儿的同时需求势必造成胎儿同处在发育中的母体争夺营养的情况,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
第三,影响学习工作。青少年时期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过早的结婚、生育,不仅影响工作和学习,同时,由于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妥善处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养孩子,往往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造成离异。
第四,加重家庭经济负担。早婚早育双方年龄较小,尽管生理上可以生育,但是心智未必成熟,缺少科学的育儿知识。自己尚且是“啃老族” ,很难对子女优育优教,特别是困难家庭,更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
第五,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于早婚早育的青年年龄小,缺乏对家庭的责任心, 一旦发生矛盾极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率升高,可能引发家庭暴力,甚至引发命案。
早婚早育危害这么大,你还会想早婚早育吗?
为了自己,为了爱的人,为了父母家人,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正视法定婚龄,建议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方22岁,女方20岁后再谈婚论嫁。
对早婚早育进行宣传工作2
为积极引导辖区内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婚育观、生育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早婚早育、适龄辍学等现象。连日来,兴仁镇计生办、计生协会全体干部职工利用赶集日和走村入户开展预防早婚早育宣传工作。
6月13日,正值赶集日,兴仁镇计生办、镇计生协会、镇志愿者服务支队向群众和学生们宣传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群众对“早婚、早育”危害的认识,使更多群众认识到早婚早育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在宣传过程中,干部职工耐心讲解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居民培育婚育新风尚。
干部职工在入户宣传过程中,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典型生动的案例告知家长在陪伴孩子成长的同时,应多关心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和孩子沟通,学会聆听,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做好家庭思想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们,早婚早育容易导致婚姻失败和妇女儿童产生心理健康问题,孩子过早承受家庭重担、抚养孩子,面临复杂的社会关系,难以适应巨大的心理落差,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引发家庭危机,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
同时告知家长早婚早育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十五、十六岁正是每个人一生中储备知识的黄金时期,过早地失学辍学而去结婚,会错过人生中最关键的学习机会。
通过此次面对面宣传活动,可以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早婚早育行为,使早婚早育现象“从减少到杜绝”,引导群众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正确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倡导群众居民依法婚育,树立良好的婚育新风,同时在辖区内营造出自觉抵制早婚早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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