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

时间:2023-04-21 17:09:38 家庭 我要投稿

  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离婚后的生活费是在孩子还没成年之前按照国家的标准来给,而教育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起来看看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

  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1

  一、离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怎么判定

  《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怎样判没有作出规定,而子女抚养费一般是依据子女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给付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一般的抚养权的案子要多久判决

  《民法典》对抚养权的案子要多久判决没有规定,如果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如果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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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向法官证明自己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离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怎么判定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2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确定,第一种情况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确定。而父母双方的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含工资、较为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此亦为其固定收入的组成部分之一。那么能否主张非直接抚养方按照其月总收入的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呢?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顶格判决按照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那是因为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要求,即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协商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按照顶格的标准判决抚养费,不利于后续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故司法实践中一般会以月总收入的20%-25%的比例决定抚养费的数额。

  若对方无固定收入,那是不是不用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应该怎么算?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其是否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均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即使是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要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所以,一方无固定的收入并不代表其就不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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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有两种情况,另一种情况就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的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予以确定。譬如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等经营者的子女的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那么对于子女的抚养费能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的费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对于抚养费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现行民法典对于孩子抚养费没有再区分必要支出和非必要支出,孩子所需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可以由非直接抚养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所以,对于抚养费究竟是承担部分还是全部,优先尊重父母双方的约定。

  那么若是对方不按期支付抚养费又或者不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曾有一个案例是男方与女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女由女方携带抚养,双方离婚后男方支付一个月的抚养费后移居国外,随后连抚养费亦不再支付,女方烦恼人也找不到,更别提要求孩子抚养费。随后女方独自抚养孩子直至孩子成年,孩子成年后对方才回到国内。那么此时已经时隔多年了,还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其从离婚后至孩子成年前一直未支付的抚养费呢?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意思即为抚养费的支付,无论是针对当下未支付的抚养费,又或者是未足额支付的抚养费,亦或是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均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都可以自拖欠抚养费之日起通过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抚养费。

  离婚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区别3

  一、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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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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