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都把宝宝交给老一辈或者找保姆照顾。这样的做法好吗?为了孩子,在宝宝三岁前一定要亲自抚养孩子。
“抚养孩子期间,即使从20坪1的房子搬到10坪的房子,也要全心全意地照顾孩子。”妈妈必须有这样的决心。
对于孩子来说,抚养他的人就是妈妈。以工作为借口不照顾孩子的妈妈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妈妈,顶多只是个付钱的人。只知道不断地买衣服、玩具,但是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忙于自己的事业无暇顾及孩子,把孩子托管给别人时就应该放弃对孩子的期待,否则将来只会因为孩子未能达到自己的要求而更加痛苦。
在一般的家庭中,爸爸很容易被子女孤立排斥。如果父母吵架了,孩子一般都会站在妈妈那边。孩子没有判断力,但他却相信一直照顾、陪伴、保护自己的妈妈是正确的。
如果在本该照顾孩子的时间里却没有照顾孩子,孩子对妈妈就不会有感恩之情。丈夫同样也不会对妻子感恩。这样,以后在工作中只能感到委屈和痛苦。
一般夫妻间的矛盾,都起因于妻子抱怨丈夫在外应酬晚归。一旦妻子抱怨,丈夫会说:“我不是给你钱、给你生活费了吗?”
说着说着就变成了争吵。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只要工作赚钱养家,那就该是一家之长。如果妈妈在公司上班,也会跟丈夫抗辩说分担了家中的经济负担。
但是,工作挣钱并不是妈妈职责的全部,挣钱只是自己的事情。丈夫需要妻子,孩子需要妈妈,而不是能够工作赚钱的人。
“我努力工作赚钱,分担家庭的经济负担,为什么对我没有感恩之心?”这样的抱怨只是妈妈自说自话而已。
但也不是说,妻子就该完全放弃工作,做全职家庭主妇。妈妈如果要工作,必须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在孩子上小学之前,最好放弃或减少社交活动,无论如何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上小学时,要多和孩子交流,不要总是为自己的处境辩护。
“妈妈现在必须得工作,你怎么想呢?你有自己的人生,妈妈也有妈妈的人生。就像学习是你的任务一样,工作是妈妈现在该做的事情。”
尽管只是小学生,但是完全可以沟通,当然妈妈要注意沟通方式。不能采取向孩子征得同意的态度,但偶尔会有这样的父母。孩子小时候把他当皇帝一样伺候,长大后必然会产生问题。大人的事情该由自己决定,与孩子沟通只是为了让他能够理解。
等孩子到了初中,就不用在孩子身上花太多的精力。这时候,反而应该减少束缚。并不是说不管孩子,而是换一种爱的方式,守护着孩子,让孩子自己作决定,并学会自力更生。
即使工作,也必须在孩子不同的年龄段,以不同的方式爱孩子,才是一位聪明、称职的妈妈。
孩子刚出生以后的这三年是最重要的。尽管妈妈去工作扔下孩子不管是不对的,但妈妈的心情也应该得到理解。
同样为人父母,丈夫不仅能够在工作上有所成就,获得晋升,同时还扮演着爸爸的角色,妻子的心里当然会不平衡,所以妈妈会觉得只有自己受了损失。
但是如果妈妈这样计较自己的得失,最后受伤害的也是自己的孩子。不仅如此,等孩子长大后,当初丢下孩子的后果会让妈妈更加痛苦。因此为了防患未然,妈妈应该首先满足孩子的需要。
修行中,放弃自己的欲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但是从社会现实角度看,却很难做得到。自我修炼时,即使丈夫有了外遇,也要抱着他说:“我究竟
妈妈必须亲自照管孩子“三年”
有多少不足,让你这样做啊。”如果把怨恨埋在心里,也只有自己痛苦。若做不到,就干脆分手。
从制度角度看,情况又会不一样。如果因为丈夫外遇离婚,那么法律应该让丈夫承受更多的损失。但是,我们不是生活在制度中。不管是在什么情况或条件下,心灵的自由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修行时懂得包容,才是对自己有利。
孩子的问题同样如此,最好放下自己的欲望,抱着对孩子全权负责的态度。制度不可能立刻改变,孩子却在一天天长大,我们不能只抱怨制度。话是这么说,但不能因此误解,将责任全部推卸给个人。我们修行时要学会放弃,同时也教我们构筑美好的世界。个人修行的同时,还要试图改变制度,解决孩子的养育问题。
“不管怎样,请亲自抚养孩子三年。”这是避免孩子和妈妈的心灵受到伤害而给出的建议。从社会制度层面来讲,应该确立“三年产假”制度。
每个家庭的孩子,被抚养成人才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因此国家应该给产妇三年的带薪假期,如果这样比较困难,也可以实行半薪产假,或者三年中一年为带薪产假,两年为无薪产假。不管怎样,应该保证三年的产假。
如果不能做到,公司则应具备完善的保育设施,让妈妈可以带着孩子上班,或者给予一定的关照,让其居家远程办公。如今,很多事情都要通过电脑来完成,可以创造居家远程办公的条件让妈妈在家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完成工作。
近年来,出生率下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每天为了生活而奔波,抚养孩子成为了负担,很多人干脆放弃生孩子。出生率低,社会失去发展动力,是经济发展的一大困扰。
生完孩子,却为了工作把孩子托给别人照管,会造成孩子的心理问题,长大后患忧郁症的概率也非常高,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自杀。
因为妈妈的行为导致孩子性格脆弱,内心不安,却还逼着孩子学习,孩子无法承受这种压力。如果社会保育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改善,最终会破坏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今后,为了保证父母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除了给带薪休假的待遇外,还应将义务教育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初中和高中,朝着福利社会的方向发展。
有人可能认为这种做法会浪费国家预算,其实不然。国民幸福指数提高了,对国家更加有信心,工作热情反而会提高。
从前,工作是为了填饱肚子,温饱解决了,便不思劳作,这是所谓的“饥饿精神”。而现在,工作不仅是为了填饱肚子,社会应该提供更好的福利环境来保证人们的工作热情,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从妈妈的角度来说,不管政策怎样,都应该保证孩子出生后亲自照管三年。如果非得工作,那就带着孩子去上班。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如果公司不允许,那就应该坚持斗争,争取自己正当的权利。
事实上,妈妈们忙着抚养孩子,再让她们站出来试图改变制度是不可能的。并且,如果这样做,妈妈便无法专心抚养孩子,愤怒的情绪也会影响孩子成长。所以,为改变制度而努力,不应是现在正在抚养孩子的妈妈,而应该是曾经抚养过或者即将抚养孩子的人。
雇用女性员工,给其三年产假,会减少她对公司的价值,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她们在家里是妻子,是妈妈,她们的孩子不是别人的孩子而是我们的孩子,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所以,社会和国家应该将这个问题提上议程,建立和健全这方面的制度。
如果只考虑经济效益是愚蠢的。认真抚养孩子才会有更大的经济效益。孩子的问题,会导致家庭和社会的问题,并且事后弥补会需要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孩子的彷徨不利于他身心健康的发展,将来可能影响到身边的人。为了家庭与社会的安定,“三年产假”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孩子三岁之前,无论如何都应该是第一位的。三岁后,夫妻双方若能凡事为对方着想反而对孩子比较好。不管发生什么事,夫妇都应将彼此放在首位,把孩子放在第二位。
所以,如果丈夫因工作调动去了外地,那么妻子就必须一起去。如果考虑到孩子上学,而与丈夫分开,这样反而对孩子不利。夫妻双方若能将彼此当作生活的重心,即使转学次数再多也不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但是如果把孩子当成家庭的重心,因为孩子,夫妻分居两地,不管怎样爱孩子,最终都只是徒劳。因为家庭是否和睦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夫妻和睦是爱孩子的最佳方式。和睦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心情舒畅,并赋予孩子无穷的力量。
除了家庭和睦之外,还应该注意善待周围的一切。不光要疼爱自己的子女,同时也要疼爱邻居的孩子;不仅要善待自己的父母,也要善待邻里的老人。这样,生活才会更加美好,父母才能在生活中成为孩子的榜样。如果一味地爱孩子,却不对老人尽孝道,孩子长大后也会不孝。如果自己对父母孝顺,即使不教,孩子也会懂得孝敬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