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弑亲案中,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在家庭关系中存在着溺爱剧本和受虐、施虐剧本(家庭暴力剧本)或两者兼而有之。从心理的角度看,深入到人性的最深处,大部分的行恶之人都是心理“受创伤者”,但同时他们也是“自私”的“自我救赎者”(复仇者),在潜意识层面他们会为了满足自我对匮乏的需要或者是为了终结、暂缓一种身心痛苦,而不惜伤害他人的利益,在应激情境中,压抑已久的愤怒情绪甚至会驱使其剥夺他人的生命。另一部分的凶案制造者是暴力的模仿者,这种模仿往往在孩子的童年就已经开始,他们成长的家庭环境本身就存在着亲人之间的暴力模式。
弑亲多因过度溺爱?
之前曾经看过网络的一个图片报道,记录着一个孩子为了买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而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不停地扇母亲的嘴巴,最后还是得到了母亲给自己买的玩具,这其中演绎的也是溺爱和暴力与施虐受虐关系。当自我的私欲、傲慢和控制欲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原始的心理关系模式、奴隶制、种族主义和特权暴力皆是由此产生,并行的心理特质一种是来自自我膨胀的贪欲,一种是对弱势者的冷漠无情和视如草芥的傲慢以及由傲慢衍生的愤怒。
在奴隶制的社会中特权的暴君、奴隶主可以为了自己的私欲或愤怒对隶属于他们的奴隶进行任意杀戮,这种关系的基点产生于人性的内在,外沿在家庭、作用在社会。当暴力都不能满足暴君的需要时,私欲不能满足的痛苦与恼怒就会衍生成为杀人动机—情绪的宣泄。类似的即成事实的暴力事件是2009年发生的将父母双双杀死并碎尸的齐萍萍,在家人的溺爱中在父母的彼此暴力中长大的她,选择了漠视生命的方式,再比如当家庭关系中暴力被纵容的时候,孩子可以为了满足私欲得到网费而杀死自己的生母生父。
过度溺爱孩纸的7个表现
1、什么都帮孩子做好
父母事事顺从孩子的要求,替他完成所有事情,孩子什么事情都不必动手,容易养成孩子任性、懒惰的性格。我曾问一些妈妈,要不要求孩子劳动,有的竟说:“我疼都来不及,还忍心让孩子劳动?”也有的说:“叫‘小东西’做事更麻烦,还不如我帮他做了。”所以三四岁的孩子还要喂饭,还不会穿衣,五六岁的孩子还不做任何家务事,不懂得劳动的愉快和帮助父母减轻负担的责任,这样包办下去,必然失去一个勤劳、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干、上进的孩子。这决不是耸人听闻。
2、过多的爱和关注
加拿大临床心理学家麦琪?玛蔓指出,欧美国家家长的过度放纵,已使越来越多的孩子出现了近乎极端的叛逆行为,这些孩子被定义为“儿童溺爱综合症”患者。一家人时刻关照他,陪伴他。过年过节,亲戚朋友来了往往嘻笑逗引没完,有时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围在中心,一再欢迎孩子表演节目,掌声不断。这样的孩子自认为自己是中心,确实变成“小太阳”了。一旦家人对他的关注减少,就会大发脾气,并激起强烈的对任何规定都存在逆反心理,并且对别人的关注和欣赏完全不知感恩,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