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不可以惩罚孩子?

时间:2023-12-24 15:01:21 教育 我要投稿

  现在,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宝贝疙瘩。在家长心目中,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掉了”,甭说惩罚了,就连一个手指头也不敢动,一个“不”字也舍不得说。那么,我们现在讨论“家长可不可以惩罚孩子”这个话题是不是太不合时宜?

父母可不可以惩罚孩子?

  “哄”不是万能的

  近些年来,一种称做“赏识教育”的思潮通过各种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给家长思想上造成了很大混乱。

  孩子不管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都要大加赞赏,说“你真行”、“你真棒”,给孩子叫好,为孩子鼓掌。比如说,一个孩子经常无故打人,家长不但不严厉批评,反而要给他鼓掌。为什么?因为昨天打了两个人,今天只打了一个,进步了。孩子又打了人,还给他鼓掌,为什么?因为昨天把人打得流了血,今天没有打伤人,下手不那么狠了。这是典型的“哄”的伎俩。

  什么叫赏识?所谓赏识,就是认识到别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或赞扬。刚才提到的这个欺负人的孩子是典型的“屡教不改”,本来就应该实施惩罚,怎么反倒为他鼓掌呢?提倡“赏识教育”的人认为,这样可以使他逐渐地、自然而然地改掉打人的毛病。这完全是自欺欺人。

  南北朝时期的思想家颜之推早就批评过这种现象:“恣其所欲,宜诫反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当法尔。”这是说,对孩子不管不教,任其为所欲为,该批评的反而夸奖,该斥责的反而欣赏,久而久之,孩子就会以非为是,以恶为善,颠倒是非善恶。

  不能否定批评

  更有人“发展”了所谓的“赏识教育”,提出“无批评教育”。说孩子年龄小,感情太脆弱,只能表扬、肯定、奖赏,不能批评,更不能惩罚。有的人甚至认为“否定是孩子的杀手”,断言“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种说法也是偏颇的,没有任何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小孩子缺乏生活经验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犯错误是难免的。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想探索的奥秘很多,这就难免犯错。当然,首先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但如果屡教不改,就必须批评,甚至可以惩罚。

  批评或惩罚不完全是消极的教育手段,使用得好,有明显的积极作用。批评或惩罚是较为严厉的教育手段,会引起孩子不愉快、内疚甚至痛苦的情感,促使其从错误中接受教训,彻底改正。正是因为孩子小,尚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才更应当及早严加管教。如颜之推所说:“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从孩子小时候就严加管教,就会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和习惯。对错误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不批评、不制止,放任自流,势必养成恶习。

  “赏识教育”和“无批评教育”在特定的时候或场合可以尝试,但不能时时处处滥用,否则不仅会害了孩子,也会给家长以后的教育带来许多麻烦。

  惩罚

  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

  讨论惩罚孩子的问题,并不是要家长把惩罚当成管教孩子的“尚方宝剑”,动不动就随便惩罚。惩罚历来是管教孩子的一种手段,一般是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使用,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辅助手段”。如果使用得好,会发生奇效。

  对于学龄前的儿童来说,一般不会犯多大的错误。但如果孩子太执拗、固执、任性,无论怎么教育都无动于衷,而有些行为若不立即制止,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或是会养成不良的习惯,再纠正起来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就得采取惩罚的教育手段。

  惩罚孩子一般是在孩子的行为习惯或道德品质出现严重错误的时候。比如,小孩子学会了说脏话或骂人,怎么教育都不见效;好动手打人,欺负弱小,批评以至训斥都无效;撒谎、欺骗人,屡教不改,等等。

  至于非行为习惯或道德品质方面,如在智力开发或文化学习上出现了问题,不要轻易使用惩罚。因为这样做,很容易使孩子的智力发展和学习过程蒙上“痛苦”和“不愉快”情绪的阴影。

  惩罚手段和注意事项

  对于学龄前的孩子,实施惩罚的手段一般有两种类型:

  一是剥夺需要,主要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需要。孩子犯了错误并屡教不改,本来应该得到的,就要强行剥夺。比如,该买给他的玩具不买,该陪他去游乐场不去,该上爷爷奶奶家、外公外婆家不去,在指定地点反省等。家长长时间不理会孩子,也是一种惩罚方式。

  二是自然后果的惩罚。孩子犯了错误,不是由家长剥夺他的需要,而是由他自己承受后果,也就是“自作自受”。比如,总是欺负别人,小朋友们都不搭理他了,这就是遭到了“自然后果”的惩罚。

  对孩子实施惩罚,要特别谨慎小心。一是不可滥用,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不用。二是公正合理,恰如其分,要根据孩子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性质以及态度确定惩罚的方式,最好让其心悦诚服地接受。“罚不当罪”,过轻,起不到积极作用;过重,会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或引起逆反心理。三是惩罚要看孩子的个性特征、性别特征,要让孩子在心理上承受得了,避免产生副作用。

  经常有家长问,孩子可不可打?一般情况下不要打。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未尝不可。比如,两三岁的孩子,不知道深浅、利害、安危,看到新奇的东西如电器插座等就想摸一摸,动一动,玩一玩。对这种危险行为,怎么进行管教呢?给他讲道理,说:“这个东西不能摸,一摸就电死了。”什么叫“死”?孩子可能会天真地问:“死好玩吗?”对不懂事的孩子来说,那无疑是“对牛弹琴”。他根本不可能懂。说不管他,放任自流,任其为所欲为,让他体验一下“自然后果”的惩罚,那行吗?管教那么小的孩子,唯一行之有效的管教方法,就是在他要伸手摸电器插座的时候,声色俱厉地训斥。如果还是不听话,就要狠狠地打他的手,甚至要把他给打哭了,重重地给他以刺激。这样打一两次,就会在孩子的头脑中形成“摸那东西――手疼痛”这样的条件反射,以后再也不会伸手去摸。像这种“狠狠地打”,也不能说是“体罚”,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有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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