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在东莞虎门海景花园业主贺美艳头上,致使这位33岁的女业主当场昏迷不醒。10月11日,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媒体报道称,“肇事”的半块砖头是海景花园C座某户业主陈某家10岁孙子从8楼楼顶平台上抛下。目前,涉事小孩的家人已带着孩子前往虎门派出所自首,并已向受害者家人道歉。
而今,不管案件如何宣判,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原本幸福的家庭也因此破碎。而涉事的孩子,此生也注定蒙上了巨大的阴影。悲剧,为两家人带来终生的遗憾。高空抛物可能夺人性命,警钟应再次敲响,重新审视其无穷危害。
高空抛物,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现已成为威胁城市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大公害。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少案件是贪玩的“熊孩子”抛物致祸。刚刚过去的9月,江阴市璜土镇桃花源小区一女子被从顶楼扔下的砖块击中头部,当场死亡,闯下如此祸的也是两名8岁的男孩。有媒体还专门盘点“熊孩子”高空抛物惹的祸,让人不胜唏嘘。
“熊孩子”频频抛物闯祸,首先应该反思其家庭监管是否到位、学校安全教育有无进行。未成年人认知及自我辨识、自我管理能力较差,监护人的事先教育、充分监管、及时提醒纠正,以及学校安全教育的普及,都能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此外,社会安全设施建设也应引起重视,涉事的孩子为何能独自一人来到楼顶平台玩耍,物业是否锁好门,楼顶为何有未清理的砖块。种种细节,都值得反思。
除了对未成年孩子的教育监管,市民自身的生活习惯也应注意。有专家经过实验和科学推算:一个4厘米的铁钉从18楼甩下,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一个鸡蛋从4楼抛下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25楼甩下就可以让人当场死亡。临街楼房的市民应注意,哪怕是再小的垃圾也不要随便往窗外乱扔。
2013年,家住东莞寮步的何某路过一民楼时,被突然掉下来的装有玻璃瓶的一袋垃圾砸伤,致使何某头部、脸部多处划伤。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三层、四层住户虽否认自家坠物致伤何某,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决该两住户共承担何某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受理费由两住户各自承担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根据该法规,同楼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事故,为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担补偿责任。因此,市民不仅自己不要把物品从窗户扔出,而且还应该自觉监督邻里居民不要做这种贻害无穷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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