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已经到来,全国各地儿童溺水事件频频出现,据统计留守儿童占多数。孩子的安全谁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如何解决?
据新华社电进入暑期,各地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高发。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6月,全国各地发生学生溺水事件40余起,死亡人数上百人。人们不得不反思:为何类似的溺水悲剧重复出现,谁来保障孩子暑期生活的安全?
学生溺亡高发居各类非正常死亡之首
教育部近期曾发出紧急通报称,5月11日、12日,短短两天时间内,广东、湖南、河南、四川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
失足溺水已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特别是每年暑期考试结束后,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据湖北省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中小学生溺亡人数达176人,2012年178人;分别占当年学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的44.4%和46.3%,居各类非正常死亡之首。
留守儿童是主体
近日,湖北省政府应急办调研组针对学生溺水事故走访发现,湖北省95%的溺亡事故都发生在农村,时间大多集中在暑期、节假日等学生缺乏监管的时期,溺亡学生大多是留守儿童。频频发生的溺水悲剧,再度引发人们对暑期留守儿童安全的关注与焦虑。
事发地点主要集中在村镇河道、水库和池塘,大都是野泳的“黑点”。一些自然河塘无人养鱼,也无人监管,河岸倾斜度大且较滑,可能不远处就是深水区,孩子们一旦入水,因不了解水情,很可能就上不来了。
编织防范溺水“防护网”还需堵疏结合
据业内人士分析,学生溺水频发,直接原因是安全教育不够,更关键的是学生假期生活管理教育缺位。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孩子私自下水,无疑是“堵办法”,更关键的要在“疏”上下功夫。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教授说,假期家长首先应担当起责任义务,但学校也不能免责,应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一起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湖北省政府应急办调研组建议,预防和减少游泳溺水事故需要齐抓共管,堵疏结合。教育、水务、公安等部门应加强江河游泳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或区域,并在中小学校大力开展游泳安全知识教育。同时,在村镇集中点兴建一批安全简易的“天然游泳池”,让农村中小学生有一个安全的游泳场所,特别是方便留守儿童安全游泳。
【说法】
假期家长首先应担当起责任义务,但学校也不能免责,应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一起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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